吉林高速发布收购报告书,省国资委成其实控人。根据相关通知,省国资委通过吉高集团间接控制吉林高速54.35%股份,此次变更已获吉林省政府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通知变更吉高集团实际控制人,省国资委持有吉高集团100%股权。通过这一举措,省国资委间接掌控了吉林高速54.35%的股份,成为吉林高速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吉林省政府的批复。这意味着该变更在程序上得到了正式的认可和支持,为后续的实际操作奠定了基础。
💡本次变更后,吉高集团持有吉林高速的股权未发生变化,仍持有1,027,598,219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4.35%。这一情况表明,虽然实际控制人发生了改变,但吉林高速的股权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稳定。
【吉林高速:吉林省国资委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财联社9月27日电,吉林高速发布收购报告书,本次收购系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86户企业解除委托监管和脱钩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变更吉高集团实际控制人,省国资委持有吉高集团100%股权,并通过吉高集团间接控制吉林高速 54.35%股份,成为吉林高速实际控制人。本次涉及的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吉林省政府批复。本次变更后,吉林省国资委成为吉林高速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吉高集团100%股权,吉高集团持有吉林高速的股权未发生变化,持有1,027,598,219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5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