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起,温州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涉及提取额度、贷款额度等方面,包括提高无房提取月额度,上调新市民、青年人首套住房贷款额度,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上浮等内容。
🎈进一步提高无房提取月额度。缴存职工家庭在以县(市)级行政区域划定的缴存地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申请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额度由1600元提高至1800元,这一调整将更好地满足无房职工的需求。
💪新市民、青年人首套住房贷款额度可上调15万元。此政策有助于减轻新市民、青年人的购房压力,促进他们实现住房梦想。
🏠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上浮20%。这一举措将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人群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推动保障性住房的发展。
格隆汇9月25日|据微信公众号“温州发布”,9月25日起,浙江省温州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涉及公积金提取额度、贷款额度等方面。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坚持以租为先,进一步优化无房提取公积金的政策。首先是,进一步提高无房提取月额度。缴存职工家庭在以县(市)级行政区域划定的缴存地范围内(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作为一个缴存地区域范围)无自有住房的,申请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可提取额度由1600元提高至1800元。新市民、青年人首套住房贷款额度可上调15万元。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