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现在住的是新小区,没买车位,当时怕车位紧张,同时想要一个固定车位,所以3月份的时候跟一个业主租了车位,850每个月。小区物业车位750一个月,后面租了发现,小区大部分业主相互租的车位大概再650-700这个区间,同时小区车位比较多,不影响停放,跟家里商量后,决定不租,于是发生了业主和我老婆发生了以下对话:租车业主觉得我每提前一个月说,按照行规,要求我赔偿一个月停车费。
我不同意,首先没有提前一个月说确实是我疏忽了,我们也道歉了,但是我当时是半年一次性支付的,如果按照行规,也就押一付一;第二,他本来也收的比物业还贵,而且小区车位很多,我没必要再他那里租;第三,我也提出了解决方案,我再租一个月,给他时间找租户(但估计没有,负二不好租,而且车位多)或者按照物业价格我继续续租。后面选择了第一个方案,转钱后面语气就变化了,但是真的非常影响心情,后面也把他拉黑了。
大家觉得我这样处理有问题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