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为纾解公司资金困难,自2022年8月起,公司原控股股东、现第二大股东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丹化集团)陆续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金之虹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金聚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17笔借款共计3.315亿元,目前借款已归还1.805亿元,借款余额1.51亿元。上述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未按照规定,在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丹化集团提供借款形成的关联交易。直至2024年4月2日,公司才召开董事会对目前尚未归还的1.51亿元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认,并披露《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公告》。违反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