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化科技未及时披露向丹化集团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被江苏监管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自2022年8月起,丹化集团向该公司及其子公司、孙公司提供多笔借款,部分已归还,目前仍有余额,而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为缓解资金困难,自2022年8月起,丹化科技原控股股东丹化集团陆续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17笔借款,共计3.315亿元。这些借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但也引发了后续的问题。
😔公司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这违反了相关规定。尽管目前借款已归还1.805亿元,借款余额1.51亿元,但这种违规行为仍需引起重视。
📋江苏监管局对丹化科技、时任董事长李国方等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汇通财经APP讯——【未及时披露向丹化集团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丹化科技及时任董事长等被出具警示函】9月25日讯,江苏监管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国方,时任总经理孙朝辉,董事会秘书成国俊,时任董事、财务负责人蒋勇飞,时任董事丁伟东,董事周劲松,时任监事会主席杨军,时任监事谈翔、胡浩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经查,为纾解公司资金困难,自2022年8月起,公司原控股股东、现第二大股东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丹化集团)陆续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金之虹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金聚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17笔借款共计3.315亿元,目前借款已归还1.805亿元,借款余额1.51亿元。上述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