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无锡,新无锡人,小弟和女朋友谈婚论嫁,女方要求:18.8彩礼,我家在无锡有套自住房,21年刚买无贷款,现在女方要求单独买一套,我觉得无问题,毕竟小两口吗要有自己的房子,但是房子首付女方不会出,要加女方名字,占比50%,同时婚后也不会还贷款,她妈对房子首付还有要求(估摸着6成也要小100万),美其名曰不能给年轻人太多压力;
女方家说陪一套房子,关键是她家那套商品房去年才买,还有一些贷款,现在正在出租给别人,租了3年要到2026年才能收回来,同时她妈妈准备拿这个房子后面去做生意,已经在规划了,确定无疑。但房子房产确实写了女孩名字,这样看起来,短期之内这个房子收益根本到不了女方手里,我默认为这是女方父母留给女方的遗产,又怎么能算陪嫁呢,陪嫁是结婚当天要拿在手上有收益的。
同时女方告诉我彩礼她坚决不会拿出来两人共用,她会单独存起来;同时她妈给她买的那套房以后拿到后也坚决在任何情况下不会卖出。
家人们,这个情况正常吗?帮我分析下,当局者迷已经看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