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提出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应明确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时的应对措施,涉及沪深300、科创50等指数成份股公司,对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进行了定义
🧐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公司、科创50、科创100指数成份股公司、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公司、北证50指数成份股公司被认定为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这些公司需按证监会要求行事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被明确界定,如连续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或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文中提到的概念股包括智飞生物、TCL中环、爱旭股份、恩捷股份、璞泰来、智飞生物,它们的股价可能会受到相关要求的影响

1) 9月24日,证监会: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应当明确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的应对措施。 2)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是指:1、沪深 300指数成份股公司;2、科创 50、科创 100 指数成份股公司;3、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公司;4、北证 50 指数成份股公司。 3)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1.连续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2.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概念股:智飞生物 TCL中环 爱旭股份 恩捷股份 璞泰来 智飞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