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行为,防止违规操作损害投资者利益。指引明确禁止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通过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方式进行市值管理,并强调要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 **严禁操控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欺骗投资者,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禁止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指引明确禁止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等违规行为,旨在维护资本市场公平公正,防止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不当利益。
⚠️ **其他违规行为**:除了上述两项核心内容外,指引还禁止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进行其他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例如对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未通过指定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或增持等,确保市场交易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 **维护投资者利益**:该指引旨在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止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利用市值管理进行违规操作,损害投资者利益。
📈 **促进市场健康发展**:通过规范市值管理行为,提高上市公司合规意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公平、透明的投资环境。
格隆汇9月24日|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指引》第十条明确,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一)操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三)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六)其他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