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公告,股东李琴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计划减持公司不超2%股份,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及经营发展需要,减持期间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5年1月21日,该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深水海纳持股5%以上股东李琴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拟减持公司股份。他们计划在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54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
💡减持的原因是李琴女士自身资金需求以及西藏大禹经营发展需要。这是他们根据自身情况做出的决策,旨在满足各自的资金和发展需求。
📅减持期间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24年10月23日至2025年1月21日。在这个期间内,他们将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操作。
【深水海纳:股东李琴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不超2%股份】财联社9月24日电,深水海纳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李琴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54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减持原因为李琴女士自身资金需求、西藏大禹经营发展需要。减持期间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4年10月23日至2025年1月21日)。李琴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其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