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旨在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措施包括对首次购房者和改善型购房者提供契税补贴、对中心城区购房者提供住房消费补贴、对购买第四代建筑商品住房者提供消费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 **契税补贴:** 对个人首次购买和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县财政以个人购房契税缴交额为参照,给予契税缴交额100%的消费补贴。
🏠 **住房消费补贴:** 自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县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县财政给予260元/平方米的住房消费补贴;同时购买一个车位的,由县财政给予300元/平方米的住房和车位消费补贴;同时购买一间商铺的(不含写字楼、格子铺),由县财政给予350元/平方米的住房和商铺消费补贴。
🏢 **第四代建筑商品住房补贴:** 购买第四代建筑商品住房的(经自然资源局和住建局共同认定),由县财政给予350元/平方米的消费补贴。
🏡 **县乡镇购房补贴:** 在县乡镇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由县财政给予200元/平方米的住房消费补贴,同时购买一间商铺的(不含写字楼、格子铺),由县财政给予260元/平方米的住房和商铺消费补贴。
🏘️ **保障性住房补贴:** 优先利用收购已建成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对列入保交房项目采取异地安置的安置户,由县财政给予差价部分的补贴,最多不超过350元/平方米。
格隆汇9月23日|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自2024年7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对个人首次购买和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由县财政以个人购房契税缴交额为参照,给予契税缴交额100%的消费补贴。自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县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由县财政给予260元/平方米的住房消费补贴;同时购买一个车位的,由县财政给予300元/平方米的住房和车位消费补贴;同时购买一间商铺的(不含写字楼、格子铺),由县财政给予350元/平方米的住房和商铺消费补贴。购买第四代建筑商品住房的(经自然资源局和住建局共同认定),由县财政给予350元/平方米的消费补贴。在县乡镇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由县财政给予200元/平方米的住房消费补贴,同时购买一间商铺的(不含写字楼、格子铺),由县财政给予260元/平方米的住房和商铺消费补贴。优先利用收购已建成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对列入保交房项目采取异地安置的安置户,由县财政给予差价部分的补贴,最多不超过35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