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细则,允许购买德州行政区域内首套新建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包括购房人和直系亲属。该政策旨在为购房者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暂定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 **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新政**:德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细则,允许购买德州行政区域内首套新建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包括购房人和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该政策旨在为购房者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该政策的实施将有效降低购房者的首付压力,提高购房者的资金利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的增长。同时,该政策也体现了政府对住房保障的重视,有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 **政策执行时间**:该政策暂定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这意味着在2024年年底之前,符合条件的购房者都可以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便利。
政策执行时间有限,购房者需要及时了解政策细节,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规划。
🏠 **适用范围**:该政策适用于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德城区、天衢新区、陵城区及各县市区)首套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
该政策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涵盖了德州市大部分区域,为更多购房者提供了便利。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需要仔细阅读相关政策,确保自己符合政策要求。
山东德州:购买法拍房可以提取购买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
9月19日,山东省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4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及《2024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2024版两份细则分别对原《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和原《德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新增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类型。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德城区、天衢新区、陵城区及各县市区)首套新建商品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人可以是购房人和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此政策暂定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