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将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1%,此举有多方面考虑。
💪提高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有利于压实股东责任,使其更好地发挥股东资源优势,积极为公司发展提供支持。例如,股东可以利用自身的资源和经验,为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拓展、风险管理等方面提供帮助。
🎯提升持股比例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避免因股权过度分散导致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等问题。集中的股权结构可以使决策过程更加迅速和高效,减少内部纷争和决策延误的可能性。
🚫提高持股比例有利于明确金融机构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防范股东通过不正当手段规避监管、违规操控甚至掏空金融租赁公司等问题。这有助于维护金融租赁公司的稳健运营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1%】财联社9月20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办法》将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1%。主要考虑:一是从近年监管实践来看,提升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有利于压实股东责任,更好发挥股东资源优势,促进股东积极发挥支持作用。二是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避免由于股权过度分散导致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等问题。三是有利于明确金融机构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防范股东通过代持、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等方式规避监管、违规操控甚至掏空金融租赁公司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