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控股股东将由新力科创变更为辉隆投资,实际控制人不变,此次调整旨在优化资源配置,且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新力金融接到新力科创通知,后者拟将约1.21亿股股份协议转让给辉隆投资。此次股权转让是实控人优化集团内部资源配置的举措,以谋求更长远发展。
🥈尽管新力金融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这意味着公司的核心管理和决策方向可能保持一定的连续性。
🥉新力金融明确表示,本次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这给投资者和市场传递了一个积极的信号,有助于稳定市场信心。
(记者 史思同)上半年“双降”的业绩披露后不久,9月19日,新力金融突发公告宣布,其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新力科创变更为辉隆投资,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调整主要是实控人为优化集团内部的资源配置,谋求更长远发展。同时新力金融也直言,本次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来看,近日,新力金融接到新力科创(即“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新力科创拟将合计持有的公司约1.21亿股股份协议转让给辉隆投资(即“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