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等部门近日发布关于智慧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旨在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体化数字底座,运用先进设施设备和新一代数字技术,建设以口岸设施设备智能化、运行管理数字化、协同监管精准化、综合服务泛在化、区域合作机制化为主要特征的国际一流现代化口岸。该意见提出分阶段目标,力争到2025年基本补齐普通口岸的设施设备和信息化短板,并显著改善口岸通行状况;到2030年建立口岸各参与主体智慧互联、协同联动、高效运行的良好生态;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口岸,引领全球智慧口岸发展。
🚀 **设施设备智能化:** 意见提出要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体化数字底座,运用先进设施设备和新一代数字技术,实现口岸设施设备的智能化。这将涉及到口岸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例如智能闸机、智能安检系统、智能物流系统等,以提高通关效率和安全水平。同时,也需要加强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实现对口岸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和智能预警。
📊 **运行管理数字化:** 意见强调要实现口岸运行管理的数字化,即利用数字化手段对口岸的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实现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在线服务等功能。这将涉及到口岸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例如建立统一的口岸数据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互联互通;开发智能化的监管系统,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提供便捷的在线服务,方便企业和个人办理相关业务。
🤝 **协同监管精准化:** 意见指出要实现口岸协同监管的精准化,即打破部门壁垒,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这将涉及到口岸监管机制的改革创新,例如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识别风险,提高监管效率;引入智能监管手段,例如智能识别、智能分析等,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效率。
🌐 **综合服务泛在化:** 意见提出要实现口岸综合服务的泛在化,即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便捷高效的口岸服务,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这将涉及到口岸服务模式的创新,例如建立智慧口岸服务平台,提供在线咨询、预约服务、物流跟踪等功能;开发移动应用程序,方便用户随时随地办理相关业务;整合口岸资源,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企业和个人办理相关业务。
🤝 **区域合作机制化:** 意见强调要加强区域合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共同推动智慧口岸建设。这将涉及到跨区域合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例如建立跨区域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同制定智慧口岸建设标准,确保各区域的标准一致;共同开展智慧口岸建设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格隆汇9月18日|海关总署等部门近日发布关于智慧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体化数字底座,运用先进设施设备和新一代数字技术,建设以口岸设施设备智能化、运行管理数字化、协同监管精准化、综合服务泛在化、区域合作机制化为主要特征的国际一流现代化口岸。到2025年,普通口岸设施设备和信息化短板基本补齐,口岸通行状况明显改善;重要口岸设施设备和监管运营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枢纽口岸基本建成智慧口岸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到2030年,初步建立口岸各参与主体智慧互联、协同联动、高效运行的良好生态,部分口岸智慧化程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口岸,引领全球智慧口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