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快讯 2024年09月16日
【虚拟货币交易发生纠纷,中国湖南法院驳回原告买方的诉讼请求】9月16日消息,据法治网报道,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因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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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沅江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因买卖BZZ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案件。原告周某委托朋友戴某购买BZZ虚拟货币,但事后要求被告郑某返还购买资金并支付占用费。法院认为,BZZ币不具有法偿性,虚拟货币交易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周某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驳回其诉讼请求。

🤔 **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法院认定BZZ币不具有法偿性,虚拟货币交易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因此周某与郑某之间的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由于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周某要求返还购买资金并支付占用费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最终驳回其诉讼请求。

⚠️ **参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自担**: 法院强调公民参与虚拟货币交易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提醒公民注意虚拟货币交易的风险性。

💰 **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风险**: 本案案例提醒投资者,虚拟货币交易存在法律风险,参与交易需谨慎,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 **法院判决的意义**: 该判决表明法院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态度,也为未来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参考。

【虚拟货币交易发生纠纷,中国湖南法院驳回原告买方的诉讼请求】9月16日消息,据法治网报道,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因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案件。本案中,周某找到朋友戴某,希望帮其购买BZZ虚拟货币(一种加密虚拟货币)进行投资,于是,戴某受周某委托,向郑某购买BZZ虚拟货币,并将虚拟货币“发送”至周某的imtoken钱包。但过了一段时间后,周某向法院起诉郑某,要求返还其购买BZZ虚拟货币的资金76518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BZZ币是一种类似于比特币的网络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公民参与虚拟货币交易,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周某、郑某与戴某之间围绕BZZ币的委托交易、管理及衍生的退款等行为,目前在我国均不受法律保护,该行为造成的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周某要求郑某返还购买BZZ虚拟货币的资金76518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于是最终判决驳回周某的诉讼请求。周某不服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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