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到内容标识包括显式和隐式标识,服务提供者在特定情形下应添加显式标识
🎯显式标识是在生成合成内容或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声音、图形等方式呈现,能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例如,在相关界面上明确展示的文字说明或特定图形符号,使用户能够清晰地识别出该内容为人工智能生成合成。
🔒隐式标识是采取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这种标识虽然用户难以直接察觉,但在技术层面上起到了标识作用,有助于对内容的管理和追溯。
📋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生成合成服务若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情形,应按要求对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这一规定明确了在特定情况下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确保内容的可识别性和可管理性。
【国家网信办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财联社9月14日电,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显式标识是指在生成合成内容或者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声音、图形等方式呈现并可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隐式标识是指采取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生成合成服务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情形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对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