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15人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其中包括5位“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以及“人民科学家”、“人民卫士”、“人民艺术家”、“人民工匠”、“人民教育家”、“人民医护工作者”、“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和“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等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
🎉 **共和国勋章**:授予王永志、王振义、李振声、黄宗德四位杰出贡献者,以表彰他们在各自领域取得的卓越成就,以及对国家和人民作出的重大贡献。
🤝 **友谊勋章**:授予巴西前总统迪尔玛·罗塞芙,以表彰她对中国-巴西友好合作关系的积极贡献,以及在两国关系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 **人民科学家**:授予王小谟和赵忠贤,以表彰他们长期致力于科学研究,取得了重大成果,为国家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 **人民卫士**:授予巴依卡·凯力迪别克,以表彰他长期坚守岗位,忠诚履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
🎭 **人民艺术家**:授予田华,以表彰她为中国电影事业发展作出的杰出贡献,以及对中国电影艺术的推动作用。
🛠️ **人民工匠**:授予许振超,以表彰他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在技术革新和技能提升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为中国制造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 **人民教育家**:授予张晋藩和黄大年,以表彰他们在教育领域作出的杰出贡献,以及对国家教育事业的推动作用。
👩⚕️ **人民医护工作者**:授予路生梅,以表彰她长期致力于医疗事业,救死扶伤,为人民健康作出了突出贡献。
📈 **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授予张卓元,以表彰他在经济研究领域取得的重大成就,以及对中国经济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
🏆 **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授予张燮林,以表彰他在体育工作领域取得的杰出成就,以及对中国体育事业的推动作用。
国家主席习近平9月13日签署主席令,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3日上午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授予15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根据主席令,授予王永志、王振义、李振声、黄宗德“共和国勋章”。
授予迪尔玛·罗塞芙(女,巴西)“友谊勋章”。
授予王小谟、赵忠贤“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巴依卡·凯力迪别克(塔吉克族)“人民卫士”国家荣誉称号;授予田华(女)“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许振超“人民工匠”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张晋藩、黄大年“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路生梅(女)“人民医护工作者”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张卓元“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张燮林“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