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公告,公司原控股股东青岛丰启及股东四川盛邦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青岛丰启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四川盛邦违规减持且未按规定报告和披露。公司实控人已变更为高赫男,此次处罚与公司日常经营无关。
🧐青岛丰启未按规定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导致收到山东证监局的警示函。
😮四川盛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超标,且在累计减持比例达到5%时未停止交易,也未按规定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因而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兴民智通公司实控人已正式变更为高赫男先生,本次青岛丰启和四川盛邦所受处罚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兴民智通:公司原控股股东青岛丰启及股东四川盛邦收到警示函】财联社9月12日电,兴民智通公告,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给青岛丰启和四川盛邦的警示函。警示函显示,青岛丰启未按规定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四川盛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兴民智通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且在通过交易所的交易累计减持比例达到5%时未停止交易,也未按规定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山东证监局对青岛丰启和四川盛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实控人已正式变更为高赫男先生,本次处罚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