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发布通知,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涉及新建商品房及保障性住房,提高公积金使用率,缓解职工购房压力,还保障了交易资金安全及双方权益。
🎈山东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政策调整通知,明确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该政策涵盖新建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这一举措有助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为职工购房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减轻了他们的购房压力。
💪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指定监管账户,按交易流程和时限完成资金划转。这一做法有效地保障了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使购房交易更加规范和可靠。
💰在购买新建商品房、再交易住房或保障性住房时,若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住房首付款,且提取后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这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资金灵活性和选择空间。
汇通财经APP讯——【山东菏泽: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9月12日讯,山东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等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其中提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所涉及的房产,不仅有新建商品房,还包含保障性住房,此举进一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较大程度缓解职工购房压力。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时可选择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指定监管账户,按照交易流程和时限完成资金划转,保障了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了买卖双方的权益。购买新建商品房、再交易住房或保障性住房时,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后也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住房首付款,提取后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