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明确了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要求他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同时鼓励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拓展服务功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 **安全生产责任:**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
该规范明确了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要求他们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这确保了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在安全生产方面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并为安全生产提供法律依据。
🔒 **安全管理制度:**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规范要求汽车客运站建立健全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有效地规范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 **风险管控机制:**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规范强调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性。通过建立健全的风险管控机制,可以有效地识别、评估和控制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从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 **转型发展:**鼓励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拓展服务功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规范鼓励汽车客运站进行转型发展,拓展服务功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这表明,汽车客运站不仅仅要注重安全生产,还要积极探索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以满足乘客的多样化需求,促进汽车客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明确,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鼓励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拓展服务功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本规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2019年9月24日印发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交运规〔2019〕1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