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国纪收到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板的业绩承诺方朱晓东转来的上海证监局《关于对朱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海金板未完成第一结算期的承诺业绩,朱晓东未按约定履行承诺补偿义务,构成违反承诺行为。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违反承诺行为:** 上海金板未完成第一结算期的承诺业绩,朱晓东未按约定履行承诺补偿义务,构成违反承诺行为。
🚨 **监管措施:**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朱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协议约定:** 根据《协议》约定,朱晓东应于当年审计报告披露后30日内向金安国纪支付现金补偿。
💰 **业绩承诺:** 2021年至2023年,上海金板实现扣非净利润101.65万元,未完成第一结算期的承诺业绩。

公司于9月11日收到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板的业绩承诺方朱晓东转来的上海证监局《关于对朱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3年审计报告并披露《关于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2021年至2023年,上海金板实现扣非净利润101.65万元,未完成第一结算期的承诺业绩。根据《协议》约定,朱晓东应于当年审计报告披露后30日内向金安国纪支付现金补偿。截至目前,朱晓东未按约定履行承诺补偿义务。朱晓东上述行为构成了规定的违反承诺的行为。上海证监局决定对朱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