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公募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评价结果分A、B、C类,A类优先参与创新试点,C类受限且受加大检查监测,结果还作为差异化监管参考依据。
🥇公募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全面修订,包含合规风控指标、服务投资者指标、专项工作评价指标三大类,对管理人进行综合评估。
🎯评价结果分为A类、B类、C类。A类管理人可优先参与创新产品(业务)试点,获得更多发展机会。
🚫C类管理人原则上不得参与创新产品(业务)试点,且将受到相应加大的检查监测力度,其申请设立子公司或新增业务资格也会被审慎对待。
📋分类评价结果可作为监管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行政许可、风险准备金计提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的参考依据,影响管理人的运营。
【证监会优化公募分类评价 C类管理人创新产品展业将受限】财联社9月11日电,证监会最新一期机构监管通报显示,公募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迎来全面修订,并同步开展了2023年度分类评价工作。主要评价指标包含合规风控指标、服务投资者指标、专项工作评价指标三大类,评价结果将分为A类、B类、C类。A类管理人可优先参与创新产品(业务)试点;C类管理人原则上不得参与,并相应加大对其检查监测力度,审慎对待其申请设立子公司或新增业务资格。此外,分类评价结果还可作为监管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行政许可、风险准备金计提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的参考依据。(财联社记者 李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