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相关暂行办法,指出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存证试点是提升数据要素资源配置能力的重要举措,强调要加快先行先试,加强政策联动,注重协同推进,强化严格保护。
🎯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存证试点意义重大,能提升数据要素资源配置能力,要高标准做好实质性审查,确保数据产品有价值、受欢迎、能推广。
💪加强政策联动,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存证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工作结合,助推数据产品开发和市场应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注重协同推进,打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存证、运用、保护‘全链条’,服务构建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形成更多创新成果和实践经验。
🛡️强化严格保护,维护数据权利人合法权益,通过严格公正的司法实践,激发数据要素利用的动力和活力。
格隆汇9月9日|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今天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原则同意《上海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存证暂行办法》并指出,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存证试点,是提升数据要素资源配置能力的重要举措。要加快先行先试,高标准做好实质性审查,确保数据产品有价值、受欢迎、能推广。加强政策联动,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工作结合,助推数据产品开发和市场应用。要注重协同推进,打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存证、运用、保护“全链条”,有力服务构建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形成更多高质量制度创新成果和实践经验。要强化严格保护,切实维护数据权利人合法权益,通过严格、公正的司法实践,推动更多数据主体登记、交易,不断激发数据要素利用的动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