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拟允许在多地设立外商独资医院,加大政策宣传并加强服务,扎实推进相关试点工作
🎈通知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为医疗领域扩大开放提供了新契机。这些地区具有较强的医疗资源和市场需求,外商独资医院的设立将有助于引入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当地医疗服务水平。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对接有意愿的外商投资企业并加强服务。这将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促进医疗领域的国际化发展,同时也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和便利条件。
🤝加强部门间会商,扎实推进生物技术和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通过部门间的协作,能够更好地整合资源,解决试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医疗领域的创新和发展。
9月8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对接有意愿的外商投资企业并加强服务;同时,要加强部门间会商,......,扎实推进生物技术和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2014年8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对接有意愿的外商投资企业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