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将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医疗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试点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并允许经过注册上市和批准生产的产品在全国范围使用。
🎉 **扩大开放试点范围**:此次试点将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这意味着外商投资企业将能够参与到这些前沿医疗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应用中,推动中国医疗技术的进步。
🧬 **产品注册上市和全国范围使用**:所有经过注册上市和批准生产的干细胞和基因技术产品,都可以在全国范围使用。这将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更加开放和公平的市场环境,也为中国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
🚀 **推动医疗技术进步**:此次试点工作将有助于吸引更多外资和先进技术进入中国医疗领域,促进中国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提高中国医疗服务水平。
🤝 **加强国际合作**:开放试点将加强中国与国际医疗领域的交流合作,为中国医疗技术的国际化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三部门: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 每日经济新闻 2024-09-08 11:23:36 每经编辑 张喜威 每经AI快讯,9月8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所有经过注册上市和批准生产的产品,可在全国范围使用。拟进行试点的外商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