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宣布将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旨在扩大医疗领域的开放程度,吸引更多外资参与中国医疗市场。通知明确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并强调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主动对接有意愿的外商投资企业,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 中国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通知,宣布将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这标志着中国医疗领域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
🏥 此举旨在吸引更多外资参与中国医疗市场,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外商独资医院的设立将引入先进的医疗技术、管理经验和服务理念,为中国医疗体系注入新的活力。
🤝 通知明确表示,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试点地区商务、卫生健康、人类遗传资源、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主动对接有意愿的外商投资企业,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 中国政府将继续深化医疗领域改革开放,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加开放、公平、透明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商投资,促进中国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
📈 此举将对中国医疗市场产生积极影响,促进医疗服务水平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同时也将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更多发展机遇。
🧬 政府将加强对试点企业的监管,确保外资医院的运营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患者权益和医疗安全。
🚀 此举将为中国医疗体系注入新的活力,促进中国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 政府将继续深化医疗领域改革开放,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加开放、公平、透明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商投资,促进中国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
📈 此举将对中国医疗市场产生积极影响,促进医疗服务水平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同时也将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更多发展机遇。
🧬 政府将加强对试点企业的监管,确保外资医院的运营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患者权益和医疗安全。
🚀 此举将为中国医疗体系注入新的活力,促进中国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格隆汇9月8日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试点地区商务、卫生健康、人类遗传资源、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对接有意愿的外商投资企业并加强服务;同时,要加强部门间会商,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试点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及时识别、有效防范风险,扎实推进生物技术和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