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传言称十大基金公司要求高管退还过去五年超额薪酬,记者求证后发现此为误传。实际情况是按股东要求限薪,2023年发放递延薪酬时,超限薪界限需退还,该传言或因统计口径导致。
🎯基金公司高管薪酬安排按股东要求不同,限薪金额各异,不存在退还过去五年超额薪酬的情况。此前退薪的公募人士指出,传言来源可能是2023年发放递延薪酬时,超过公司限薪界限需退还,却被以讹传讹。
📄2022年中基协印发《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明确要求高管、基金经理等关键岗位绩效薪酬的递延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这是对基金行业薪酬管理的规范。
📢此事件反映出在信息传播中,统计口径问题可能导致误解和误传,提醒人们在面对各类消息时要保持理性和审慎,避免盲目相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十大基金公司要求高管退还过去五年的超额薪酬” 求证:递延薪酬统计口径误传】财联社9月4日电,今日有传言称“十大基金公司要求高管退还过去五年的超额薪酬”。对此,财联社记者求证获悉,在高管薪酬安排上,各家基金公司按股东方要求不同,限薪金额各不相同,但并无十大基金公司退还过去五年超额薪酬的说法。有此前退薪的公募人士表示,此传言来源或为统计口径导致,在2023年发放此前递延薪酬时,超过公司的限薪界限需退还,以讹传讹为要求退还过去五年的超额薪酬。早在2022年,中基协印发《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明确要求,高管、基金经理等关键岗位绩效薪酬的递延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财联社记者 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