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私募人士徐翔、文峰股份前董事长徐长江一审被判赔偿四名自然人原告投资损失,文峰股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认定他们共同实施了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
🎯徐翔、徐长江及文峰股份被四名自然人原告起诉,原告提出不同金额的投资损失赔偿诉求。法院依据相关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认定徐翔、徐长江、文峰股份共同实施了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
💼在此案件中,法院判定徐翔、徐长江应当共同对投资者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文峰股份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和对市场操纵行为的严厉打击。
📋该判决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为投资者挽回了部分损失,也对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警示市场参与者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

在经过多次庭审后,近日前私募人士徐翔、文峰股份(601010.SH)前董事长徐长江一审被判赔偿四名自然人原告投资损失,上市公司文峰股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次案件中共有四名自然人原告,被起诉方包括徐翔、徐长江、文峰股份,四名原告提出了从7万元到58万元之间不等的投资损失赔偿诉求。对此法院依据此前徐翔、徐长江因操纵证券交易市场已被刑事处罚,以及文峰股份因信息披露违法受到的行政处罚,认定徐翔、徐长江、文峰股份共同实施了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应当共同对投资者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审判决徐翔、徐长江向四名原告赔偿,文峰股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