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科网 2024年06月16日
【置顶】关于组织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成果集中鉴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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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拟于近期组织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最终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最终成果鉴定范围

1.项目研究期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届满的项目,均应参加本次鉴定。

2.项目研究期未满,确已完成宣传阐释任务和最终成果、需要申请最终成果鉴定的,经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申请参加本次鉴定。

3.2022年及以后立项的重大、重点项目原则上不得申请参加本次鉴定。

二、提交最终成果方式

1.2021年之前(不含)立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首页“资料下载”栏下载与项目最终成果形式相对应的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表,按申请表条款要求填写,报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提交纸质材料包括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表2份、宣传阐释任务及转化证明材料2套、匿名最终成果4套(A4纸双面打印,浅蓝色皮纹纸封面,左侧胶装)。

2.2021年之后(含)立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线上填写鉴定申请、上传匿名最终成果电子版,经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

上述匿名最终成果均须按《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工作细则》附件1要求排版,未按要求格式将予退回。

三、受理时间及要求

1.本次鉴定受理截止时间:

线下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班前;线上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24时,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24时。

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线上、线下申请审核的视为不参加本次鉴定。

2.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均需将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一个项目建立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年度××项目(鉴定)。

3.纸质鉴定材料须由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至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理论研究部。一个项目一个信封,信封须注明““××年度××项目(鉴定)”字样。

鉴定材料未按要求提交,一律退回。

 

联系人:冯昊萨 64527791  

闫志远 64527072

饶梦荣 64527792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西滨河路19号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理论研究部

电子文档发送邮箱:llyjb@bjsk.org.cn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秘书处

                         2024年5月8日


附件下载:
关于组织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成果集中鉴定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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