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雪球App,作者: 浙江30年老股民,(https://xueqiu.com/8058044534/302753280)
举个例子,F老板在公司IPO前买了一辆50W的车作为座驾,IPO过程中,这座驾评估价50W,折算成50万股股份(1元净资产折算成1股股份,股票面值1元就是这么来的)。
公司IPO成功,上个月刚满三年,老板持有的股份得到解禁,目前股价是30元。老板将座驾折算过来的50万股股份,以30元的价格卖出,收回现金1500W。背后是二级市场的投资者以1500W的现金接手了这辆车的产权。
老板手里还有9950W股,在IPO过程中是这些折算过来的:土地,厂房,办公用品(沙发,床,电脑,茶杯,烟灰缸,固定电话,其它员工用的厂车……),生产设备,专利…………,这些股份老板也打算未来抛给二级市场套现。
资本市场就是这么神奇,50W买的车,可以1500W卖出,这就是资本市场的魅力,也是各个公司老板挤破脑袋想上市的主要原因。
估计很多人都没考虑到固定资产上市之后会无厘头增值的现象。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IPO过程中,会让这些固定资产上市?合理吗?
个人觉得,如果是涉及先进生产设备的固定资产,上市是有必要的,
但是土地,办公楼,厂房,车辆,锅炉房,这些非必要的固定资产,完全可以剥离出来,不予上市。
或许有人会问,这些固定资产不上市,那么它们的产权仍在发行人手中,
而不是在上市公司手中,这不利于上市公司的正常运作,那怎么办?
很简单,只要管理层规定发行人在上市成功后必须以约定的合理的市场价格将这些没有上市的固定资产卖给上市公司,就可以了。
上市公司的钱哪里来?很简单,发行募集的时候,多募集几个亿用来补充现金便足够了。
还是以上面的案例来讲,
F老板的车在上市中不能给予折算成50W股上市,
且在IPO中已经约定上市后这个车必须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卖给上市公司。
什么是合理的价格?
就是让二手车中介给估个价呗!
30W?25W?反正差不多就行。
现在的规则中,F老板的全部固定资产折算成了1亿股(股价30元,全部股份卖了可以套现30亿) 。
其中50W的车折算成50万股,然后以1500W卖给二级市场套现是相当正常的事,
但在改进后的规则中,全部固定资产中只有核心的部分才给予上市(没予上市的资产,后面以市场价卖给上市公司),折算给老板F的股份可能只有5000W股了(股价30元,全部股份卖了可以套现15亿)。
同时50W的车只能以30W或25W的价格卖给上市公司。
这个老板是不是要气晕了?
也不要气,因为现行的规则本来就是不合理的。
以后改是迟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