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升级方案,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或燃油乘用车,将提供最高2万元的补贴。该方案旨在鼓励消费者更新车辆,促进汽车消费,力争全省(不含深圳市)汽车报废更新达到13.5万辆。
🚗 补贴升级:广东省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或燃油乘用车,将提供最高2万元的补贴。其中,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辆,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辆。
🗓️ 补贴时间: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均按照以上标准给予补贴。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 目标设定:广东省力争全省(不含深圳市)汽车报废更新达到13.5万辆,以促进汽车消费,推动汽车产业发展。
🤝 政策引导:广东省通过提高补贴标准,鼓励消费者更新车辆,淘汰老旧车辆,改善汽车环境,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广东:全省(不含深圳市)汽车报废更新力争13.5万辆】财联社8月29日电,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在落实《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基础上,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辆、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辆。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均按照以上标准给予补贴。工作目标,全省(不含深圳市)汽车报废更新力争13.5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