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小蒜苗长”对小米法务部发布的声明提出质疑,认为存在断章取义之嫌。该博主表示接受法院的判决,但对小米的声明并不认同。同时,他还呼吁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完整的判决内容。此前,法院认定“小蒜苗长”存在侮辱、诽谤行为,构成侵害小米名誉权,判令其删除侵权言论,公开道歉并赔偿小米经济损失共计56595元。
🤔博主“小蒜苗长”对小米法务部的声明表示质疑,认为存在断章取义之嫌,并称接受法院的判决,但对小米的声明并不认同。
⚖️法院认定“小蒜苗长”存在侮辱、诽谤行为,构成侵害小米名誉权,判令其删除侵权言论,公开道歉并赔偿小米经济损失共计56595元。
📢博主“小蒜苗长”呼吁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完整的判决内容,希望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让公众了解案件的真相。
⚖️该事件也引发了关于网络言论自由和企业名誉权保护的讨论,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需要社会各界共同思考。
⚖️同时,该事件也提醒广大网民,在发表言论时,要遵守法律法规,注意言辞,避免构成侵权行为。
IT之家 8 月 28 日消息,博主“小蒜苗长”今日在小米法务部发布声明之后发文称,小米法务部的声明存在断章取义之嫌,我接受法院的判决,但不接受小米的这种声明。
IT之家附博主微博原文如下(原文内容较长,采用截图形式展现):

博主还称,在看了小米的声明之后,“选择第二个,希望北京互联网法院能将完整的判罚公布出来”。图片中重点内容:如被告逾期不履行上述内容,本院将依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本次判决书主要内容。

该博主还公布了此前与小米在长沙打过的官司部分内容,并称小米在长沙撤案,转向北京互联网法院重新起诉。





IT之家此前报道,法院已对小米与“小蒜苗长”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存在侮辱、诽谤行为,构成侵害小米名誉权。判令被告删除侵权言论,并连续 7 日向小米公开道歉,赔偿小米经济损失等共计 5659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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