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朗科技因公司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规定,被天津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公司董事长王志刚、总经理张坤宇、财务总监昝英男和董事会秘书谷艳秋因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和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 **信息披露不准确**:卓朗科技公司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未能履行职责**:卓朗科技董事长王志刚、总经理张坤宇、财务总监昝英男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 **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公司至2024年4月30日才与年度报告同日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违反了规定。
😨 **多人负有责任**:卓朗科技董事长王志刚、总经理张坤宇、财务总监昝英男、董事会秘书谷艳秋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 **处罚措施**:天津证监局现决定对公司、王志刚、张坤宇、昝英男、谷艳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司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规定。卓朗科技董事长王志刚、总经理张坤宇、财务总监昝英男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公司至2024年4月30日才与年度报告同日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违反了规定。卓朗科技董事长王志刚、总经理张坤宇、财务总监昝英男、董事会秘书谷艳秋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天津证监局现决定对公司、王志刚、张坤宇、昝英男、谷艳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