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加红 2024年08月27日
六部门:严禁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违法违规举债 不得增加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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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六部门印发《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强调依法履行程序,防范债务风险,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规定专项债券相关收入的使用,该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由财政部等六部门制定印发,对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的管理进行了规范。政府投资建设的此类资产需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落实资金来源并加强预算约束,以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办法严禁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违法违规举债,坚决不得增加隐性债务,这一规定旨在强化债务管理,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其管护期间产生的有偿使用收入,按规定应优先用于偿还对应项目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本息,不得挪作他用,以保障专项债券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债务偿还。

【六部门:严禁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违法违规举债 不得增加隐性债务】财联社8月26日电,财政部等六部门制定印发《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强调,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应当依法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落实资金来源,加强预算约束,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禁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违法违规举债,不得增加隐性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管护期间产生的有偿使用收入,按规定优先用于偿还对应项目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本息,不得挪作他用。本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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