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将下调至2.5%,超过上限的产品将停止销售。同时,分红型保险产品和万能型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上限也分别下调至2.0%和1.5%。此次调整旨在完善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 **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下调至2.5%**: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将下调至2.5%,超过上限的产品将停止销售。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在设计新的普通型保险产品时,需要将预定利率控制在2.5%以内,这将直接影响到保单的收益率。
为了更好地理解此次调整的影响,我们可以举个例子:假设某保险公司推出了一款新的普通型寿险产品,其预定利率为3.0%。根据新规,这款产品将无法获得备案,并需要调整预定利率至2.5%以下才能进行销售。
此次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控制保险公司的风险,防止其在低利率环境下过度承诺高收益率,从而影响自身的偿付能力。
🤔 **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下调至2.0%**: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将下调至2.0%,超过上限的产品将停止销售。分红型保险产品的收益率通常由预定利率和红利分配两部分组成,预定利率的下调将直接影响到保单的初始收益率。
然而,分红型保险产品的最终收益率还取决于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如果保险公司能够取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即使预定利率较低,也能保证保单的整体收益率不低于预期。
此次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控制分红型保险产品的风险,防止保险公司过度承诺红利分配,从而影响自身的偿付能力。
🤔 **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下调至1.5%**: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将下调至1.5%,超过上限的产品将停止销售。万能型保险产品的收益率通常由最低保证利率和投资收益率两部分组成,最低保证利率的下调将直接影响到保单的初始收益率。
万能型保险产品的投资收益率一般与市场利率挂钩,因此,在低利率环境下,万能型保险产品的投资收益率也可能受到影响。
此次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控制万能型保险产品的风险,防止保险公司过度承诺投资收益率,从而影响自身的偿付能力。
每经AI快讯,8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0%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1.5%执行;最低保证利率超过上限的万能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金融监管总局: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 超过上限的产品停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