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对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进行调整。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超过上限的产品将停止销售。
🧐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设定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也按此执行,预定利率超过该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需停止销售。此规定旨在调整保险产品的定价机制,以适应市场变化和监管要求。
🤔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同样为2.0%,预定利率超上限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这一调整将对分红型保险产品的市场格局产生影响。
😮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1.5%执行,最低保证利率超过上限的万能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该规定有助于规范万能型保险产品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格隆汇8月19日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0%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1.5%执行;最低保证利率超过上限的万能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