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公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部看似寻常的行政法规修订,却如平湖惊雷一般激起无数声浪,引发广大网民的热议。 ·所谓婚姻自由,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此次修订有两个重点,也是社会公众关注的两个热点: 一是“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申请结婚登记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删去了原条例中申请结婚登记应提供户口簿的规定; 二是关于“离婚冷静期”,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规定任何一方可以在申请离婚登记三十日内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以及上述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男女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程序自行终止。 对此,广大网友也作出了评论,例如:“看到了吗?不要轻易结婚,因为离婚很难!” “任何一方?我认为应该双方都同意才对,否则另一方不愿意不就是硬绑吗?” “说好的婚姻自由呢?我感觉这样会更不想结婚了,如果被家暴了,离婚都离不成,那我还能怎么办呢?” … 显然很多网友并没有孤立地看待这两个问题,而是把结婚和离婚关联在一起考虑。 结婚登记不需要户口簿,这是关于结婚自由,显然结婚更自由了;离婚冷静期,这是关于离婚自由,显然离婚更不自由了。所以,网友的观察还是很敏锐的,“宽进严出”,和我们的大学教育有点像。但效果呢? 5月20日,在浙江省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一对新人展示刚领取的结婚证。新华社 中国传统社会是家天下,家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强调的是家庭和家族,却忽略了个体的意愿,所以才有“包办婚姻”这种历史产物。传统“婚姻”实际上是两个家庭的接纳和融合,户口簿的登记实则代表两个家庭对一段新婚姻的认可和对组建新家庭的接纳。 但是,随着社会进步和观念的开放,我们日渐重视个体的权利,家庭依然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但不是所有个体的必然选择。在此情形下,再将户口簿这一以家庭为单位的身份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申请的必要条件,就不再适合了。诚然,中国人的婚姻很难完全摆脱家庭的影响,但无论如何,个体的意愿应成为决定是否结婚的最终因素。从这个层面上看,取消提供户口簿作为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无疑是进步的,对于减少父母对子女婚姻的干预也是有积极作用的。 再加上,此次修订还取消对婚姻登记地域的管辖要求,大大方便了群众,更接近结婚自由的理想——让每一对恋人能在不受外界因素干扰的情况下,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愿,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 但结婚更自由了,离婚自由了吗? 婚姻自由是婚姻法律的基本原则,其应当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从法律规定的层面上看,离婚也是自由的,只要双方愿意离婚,就可以申请登记离婚;而从经济成本的层面上看,离婚却不是那么自由的,因为离婚冷静期增加了离婚的时间成本和协商成本,客观上让登记离婚更难了。 从各国法律规定看,追求婚姻的稳定性似乎是共识,但不能以国外有相似立法就认为我国实行离婚冷静期就一定有其必要性和正当性,还应从我国的具体国情来考虑这一问题。 有没有用,得看疗效。 从离婚率的数据上看,离婚冷静期似乎是有用的。根据民政部的数据,2020年全国离婚登记人数为373.3万对,而2021年实施离婚冷静期后,离婚登记人数下降至213.9万对,同比下降了42.7%;2022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人数为287.9万对,2023年为259.3万对。结婚自由、离婚不自由,还能说“婚姻自由”吗?-林立-观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