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见闻 2024年08月16日
三人与朗源股份原实控人合谋操纵股价 被证监会罚没2.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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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高飞、龙杰、尤立峰操纵朗源股份的行为进行处罚,扣除佣金税费后,三人盈利111,667,800.76元。戚某广虽涉事但已去世,不再追究行政责任。

🎯高飞、龙杰、尤立峰控制账户组,集中资金与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买卖、在自控账户间交易朗源股份,影响其交易价格与交易量。

💰操纵期间,主要由戚某广、高飞提供资金,高飞负责联络沟通,起主要作用;龙杰、尤立峰安排人员共同交易,起次要作用。

⚖️证监会决定没收三人共同操纵行为违法所得111,667,800.76元,并对三人处以相应罚款,具体金额按各自情况确定。

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高飞、龙杰、尤立峰),操纵期间,戚某广(朗源股份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飞、龙杰、尤立峰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朗源股份”的方式,影响“朗源股份”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经测算,操纵期间,扣除佣金和相关税费,高飞、龙杰、尤立峰操纵“朗源股份”盈利111,667,800.76元。操纵期间,主要由戚某广、高飞提供资金,高飞负责联络,传递、沟通交易情况,应认定起主要作用。龙杰、尤立峰安排相关人员共同交易“朗源股份”,应认定起次要作用。鉴于戚某广已于证监会立案调查前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

证监会决定:没收高飞、龙杰、尤立峰共同操纵行为违法所得111,667,800.76元,其中,没收高飞47,857,628.90元,没收龙杰31,905,085.93元,没收尤立峰31,905,085.93元;对高飞、龙杰、尤立峰共同操纵行为处以111,667,800.76元罚款,其中,对高飞处以47,857,628.90元罚款,对龙杰处以31,905,085.93元罚款,对尤立峰处以31,905,085.93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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