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因未按规定缴纳税款,被国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查封了一笔对外股权投资。公司2017年出售参股的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股权收益应缴所得税款5100.76万元,截至目前已缴纳3766.96万元,尚欠税款1333.8万元及滞纳金4204.5万元。虽然查封股权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会对公司纳税评级和信用评级产生负面影响。
🤔 新大洲A因未按规定缴纳税款,被国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查封了一笔对外股权投资。公司2017年出售参股的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股权收益应缴所得税款5100.76万元,截至目前已缴纳3766.96万元,尚欠税款1333.8万元及滞纳金4204.5万元。
🧐 虽然查封股权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会对公司纳税评级和信用评级产生负面影响。这将可能导致公司未来融资成本上升,并可能影响其与其他企业的合作关系。
😔 新大洲A的案例提醒我们,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税收法规,按时缴纳税款。否则,将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甚至可能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 新大洲A的案例也反映了当前税收征管的力度在不断加强。企业应该加强税务管理,提高税务意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新大洲A:因未按规定缴纳税款被查封1笔对外股权投资】财联社8月13日电,新大洲A公告,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8月8日签发的《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扣押/查封适用)》,鉴于公司未按规定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经国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局长批准,决定从2024年8月8日起至2025年2月7日止对公司的1笔对外股权投资予以查封。公司2017年出售参股的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股权收益应缴所得税款5100.7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缴纳税款3766.96万元(不含滞纳金),尚欠缴税款1333.8万元(不含滞纳金),欠缴滞纳金4204.5万元。上述查封股权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公司纳税评级和信用评级受到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