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蚌埠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孟祥光受贿、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9年,被告人孟祥光利用担任蚌埠市蚌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蚌埠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中标、获取补贴、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4.1万元;2015年初至2017年6月,孟祥光利用担任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共同骗取政府补贴资金共计人民币2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