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星于8月9日审议通过主动终止上市议案,终止上市方案设置股东保护机制,股东大会通过后,控股股东潍柴(扬州)将向除自身外的全体A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拟定为2024年9月5日。
🎯ST亚星在8月9日通过了主动终止上市的相关议案,这意味着公司的重大决策转变。
💪公司为保护股东权益,设置了异议股东及其他股东保护机制,体现了对股东利益的考虑。
💰控股股东潍柴(扬州)将向包括异议股东在内的、除自身外的全体A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但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且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拟定为2024年9月5日。
格隆汇8月12日丨*ST亚星公告,公司于8月9日审议通过了主动终止上市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终止上市方案设置异议股东及其他股东保护机制,公司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由控股股东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潍柴(扬州)”)向包括异议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关于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投反对票的股东)在内的、除潍柴(扬州)外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公司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拟定为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