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12日|澳门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上周五(9日)开会,讨论打击《非法赌博犯罪法》。据澳门传媒引述委员会主席陈泽武表示,将在法律新增条文,包括建议将换钱党在娱乐场范围的兑钱行为刑事化,最高判刑5年;若在娱乐场外不涉及供博彩的换钱业务行为,则以金融法律处以行政罚款;即使在娱乐场范围外,只要经搜证涉及博彩兑换,亦列为刑事。法案建议酒店和商场范围均属娱乐场附属相邻设施,视为娱乐场范围,在有关范围内换钱会被推定为博彩用途的兑换,可判1个月至5年,其中法案只有写最高5年。他引述政府解释按现行刑法最低1个月,因此毋须写入法律。对于向换钱党换钱人士的行为则不受处罚,但并没有写入法案,陈泽武引述政府解释这与法案内为赌博借高利贷人士不受罚规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