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下午,扬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新政提出,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缴存人、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至78万元、130万元。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住宅(不含二手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改善型住宅、绿色建筑、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可叠加享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我市再度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2024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30日,单缴存人、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先的60万元、100万元阶段性上调至78万元、1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