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首次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旨在适应经济增长放缓和市场利率持续下行的大环境,推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更加灵活和可持续。
🤔 **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该通知首次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这意味着人身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将不再固定,而是会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化而调整。此举旨在提高人身保险产品的定价灵活性和适应性,使保险公司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风险,实现可持续经营。
📈 **适应经济周期变化**:在经济增长放缓、市场利率持续下行的大环境下,人身保险产品定价需适应市场变化不断调整,以实现可持续经营。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是监管部门根据市场变化作出的政策完善,有利于保险公司更好地适应经济周期变化。
🛡️ **人身保险产品保障功能**:人身保险产品具有丰富的内涵,既有帮助人们应对健康、养老风险的保障功能,又有储蓄、理财等财富管理功能。此次改革旨在提升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保障需求。
📊 **规范保单利益演示**:通知还对人身保险产品备案及保单利益演示等再度规范,旨在提高人身保险产品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格隆汇8月2日丨据上证报,从相关渠道获悉,金融监管总局8月2日向行业下发了《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在保险行业里首次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并对人身保险产品备案及保单利益演示等再度规范。业内专家表示,人身保险产品具有丰富的内涵,既有帮助人们应对健康、养老风险的保障功能,又有储蓄、理财等财富管理功能。在经济增长放缓、市场利率持续下行的大环境下,人身保险产品定价需适应市场变化不断调整,以实现可持续经营。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是监管部门根据市场变化作出的政策完善,有利于保险公司更好地适应经济周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