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见闻 2024年08月02日
保险业首提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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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下发通知,首次提出建立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对产品备案及保单利益演示等进行规范,并明确各类新备案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及执行时间,还将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

📋通知规定自9月1日起,新备案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10月1日起,分红型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万能型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各自的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也按相应标准执行。

🎯通知明确要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具体执行上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参考多种长期利率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并报金融监管总局,达到触发条件后,保险公司可按市场化原则调整产品定价。

📄该通知对保险行业的产品定价进行了全面规范和调整,旨在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从相关渠道获悉,金融监管总局8月2日向行业下发了《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在保险行业里首次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并对人身保险产品备案及保单利益演示等再度规范。

通知明确,自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自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0%执行;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1.5%执行。

通知明确,要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具体执行层面,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来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并报金融监管总局。达到触发条件后,各保险公司可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价。(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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