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形成《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提出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分类的四项原则。
📋《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旨在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体现了国家对金融领域的重视。
💡保险公司风险分类应遵循真实性原则,真实准确反映投资资产风险水平,确保分类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及时性原则要求根据相关方履约能力及投资资产风险变化,及时动态调整分类结果,以适应市场变化。
🧐审慎性原则强调风险分类应穿透识别投资资产,对不确定的分类应从低确定等级,保障风险评估的谨慎性。
💪独立性原则表明风险分类结果取决于依法依规前提下的独立判断,不受其他因素干扰,保证分类的公正性。
e公司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形成《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保险公司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风险分类:(一)真实性原则。风险分类应真实、准确地反映投资资产风险水平。(二)及时性原则。按照债务人、担保人等相关方履约能力以及投资资产风险变化情况,及时、动态地调整分类结果。(三)审慎性原则。风险分类应穿透识别投资资产,分类不确定的,应从低确定分类等级。(四)独立性原则。风险分类结果取决于在依法依规前提下的独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