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市场主体非市场化参与债券发行,干扰秩序且积累信用风险。交易商协会发布规范指引并加大查处力度,惩戒违规机构。
🎯部分市场参与主体通过‘自融’‘返费’等非市场化方式参与债券发行,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市场发行秩序,使不具备发债能力的主体继续增加债务规模,导致信用风险不断积累。
📄交易商协会高度重视此问题,先后发布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非市场化发债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交易商协会持续加强对非市场化发债违规案件的查处,严肃惩戒了一批参与‘自融’‘返费’发行的机构,对个别严重违规主体给予顶格处分,并暂停其一定期限的业务。
格隆汇8月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近年来,部分市场参与主体通过“自融”“返费”等多种非市场化方式参与债券发行,这种行为干扰市场发行秩序,也让一些原本已不具备发债能力的主体,继续加大债务规模,使得信用风险积累。交易商协会高度重视对非市场化发债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先后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相关行为予以规范。与此同时,交易商协会持续加大对非市场化发债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惩戒了一批参与“自融”“返费”发行的机构,对个别严重违规主体予以顶格处分并暂停一定期限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