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10月1日起施行,面向住房租赁企业,规定押金、租金的托管及监管细则。
🥇《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加强了住房租赁押金托管、租金监管工作。该办法明确了针对北京市范围内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的相关规定。
🥈押金需按照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存入押金托管账户。对于单次收取租金数额超过3个月的,租金要按约定时间和金额存入租金监管账户。
🥉3个月租金部分在1日内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账户,其余租金按月划转,每次划转1个月租金,以此确保租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7月31日正式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租金监管工作,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主要面向北京市范围内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办法》规定:押金按照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押金支付时间、金额,存入用于押金托管的账户;单次收取租金数额超过3个月的,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时间、金额,存入用于租金监管的账户。其中,3个月租金部分在1日内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账户,其余租金按月划转,每次划转金额为1个月租金。(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