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海南海马少数股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通知。经批准,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海马49%股权拟无偿划转给海南省国资委。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持有海南海马股权比例仍为51%,海南省国资委持有海南海马股权比例为49%。同日,公司还公告称,公司收到参股子公司海南新能源销售另一方股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通知。经批准,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新能源销售50%股权拟无偿划转给海南省国资委。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持有海南新能源销售股权比例仍为50%,海南省国资委持有海南新能源销售股权比例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