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红制药全资子公司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因在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投标中违反规定,被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处罚,需退回采购方损失2.66亿元。
🤔一品红制药在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投标中,违反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17.4条款的规定,该条款涉及投标过程中相关行为的规范要求。
💸由于违反规定,一品红制药被认定存在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根据其销售数据测算,该违约行为导致采购方损失人民币266,443,608.00元。
🤝一品红制药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约定,将损失金额全部退回给采购方,以弥补其造成的损失。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医药企业在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因违规行为导致经济损失和声誉受损。
格隆汇7月27日|一品红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下称“一品红制药”)于近日收到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的违约通知书(2024年第2号)文。根据《通知书》,一品红制药(包括一品红制药授权人)在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投标中存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文件编号:GY-YD2022-1)17.4条款的情形,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受到相应处理,并由一品红制药承担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按照一品红制药的销售数据测算,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采购方损失人民币266,443,608.00元。一品红制药将严格按照相关约定,将损失金额全部退回。